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企业不得任意克扣员工薪酬。然而,在符合特定情境下,企业是允许暂时代扣
劳动者薪资的。以下为具体细则:(1)于法定期间内,企业代扣并
代缴劳动者的
个人所得税;(2)依照本法,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劳动者应自行承担的各类
社会保险费用;(3)经过法庭审判或
仲裁院裁决要求企业代为扣除的
子女抚养费或父母
赡养费;(4)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有权从劳动者的
工资之中扣除的其它形式的财务支出。另外,倘若由于劳动者行为不当而使公司蒙受经济利益损失,那么企业可以依照与劳动者签订的
劳动合同内容,要求劳动者作出相应
赔偿。关于
经济赔偿方面的计算方式,企业可以直接从职工原始工资总额中进行扣除。值得注意的是,这项工资扣除额度,每次收取不应该大于职工当
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剩余金额仍然低于本地区的
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就必须遵守地方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来弥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
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