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补课活动属于非法行为。任何个人或组织若要开设补习班,必须首先获得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并且需在取得正式的办学许可证之后方可开课。此外,为确保补习班的教学质量和规范性,任课教师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以保障其课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值得关注的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早已对补习班市场予以明确规定,严禁私自开办此类培训机构,以避免过度增加学生的学业压力和经济负担。《教育法》第七十五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