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工伤鉴定标准,肋骨因遭受
工伤伤害导致三根肋骨骨折,理应评定为
十级伤残级别。
当身体各个部位在经过骨折治疗并痊愈之后,若无功能性障碍,或是仅有轻度功能障碍者,也可被认定为
工伤十级。
除了如工伤医疗及
停工留薪期内的
工资福利待遇等常规
赔偿外,受伤员工还将获得如下重要赔偿:
1.由
工伤保险基金向其发放一次性的
伤残补助金,额度为六个月的个人工资;
2.在
劳动者与用工单位解除或终止书面协议之日起,按照所属省份、直辖市以及自治区所制定的相关规定及具体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应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费,而相应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则是由工作单位承担的。
如用工单位未能投保工伤保险,那么以上所有赔偿费用都必须由该用人单位来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