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解雇后的索赔问题,有以下几个参考原则:
首先,应依据公平合理的法则进行处理;
其次,需要根据劳动者的相关工作资历来衡量;
最后,赔付标准应当按照劳动者每个工作年份对应一个月的工资收入来计算。
如果不满一整年但已工作半年,则计作一个月;
而如果劳动者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那么仅需支付他一个月的薪水做为补偿。
然而,在计算薪酬时,最多不能超过累积支付达12个月的工资总额。
关于经济补偿的事宜,条例规定须按照劳动者在公司任职的总年份数,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
对于工作六个月至未满一年的劳动者,同样按照一年的时间计算;
至于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劳动者,公司将给予他们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若劳动者月工资水平超过了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域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上限值,那么企业在进行经济学补偿时,标准将依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且为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得超过12年。
另外,对于试用期内的员工,其在这段时期内的绩效考核和鉴定结果,即可被视为其是否符合正式录用条件的明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