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后,如尚未到期的话,当事人即劳动者是有权提出离职请求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利在事先30天以内以书面方式告知用人单位并以此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同时,若劳动者处于试用期阶段,只需提前3天以书面方式告知用人单位即可达到解约目的。
但是,如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诸如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侵犯员工利益等法定过错行为时,劳动者可无条件提出辞职,并可据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