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流产假期为15日并享有薪酬待遇。
然而,享受该福利条件明确且有所限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点:
首先,必须满足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之要求;
其次,需向企业提供由正规医院出具的流产证明;
再者,若孕妇处于怀孕未满4个月时行流产手术,将享有15天的流产假期,而当怀孕超过4个月,则有权享受长达42天的流产假期。
至于产假,即在职妇女在孕产前后所享有的休息时间,通常情况下自分娩前半个月开始直至产后两个半月为止,晚婚晚育者可延长至约四个月。
此外,女性员工在休产假期间,雇主不得减扣其薪资、解除或提前终止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