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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有哪些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需严格依照劳动者在本单位供职的时间进行核算,每满一年,应支付该劳动者一个月的基本薪酬;针对工作时长超过六个月但尚不足一年的情况,亦应按照一整年来计算员工工龄;而对于不足六个月的劳动者来说,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其半个月的基本薪酬作为经济补偿。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劳动纠纷都能成为劳动仲裁委员会立案对象。依据有关规定,只能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它们所招聘的劳动者之间所产生的劳动纷争,或者是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各种社会团体与其聘用的劳动者之间所引发的劳动争议,才属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接收审理之列。如遇劳动纠纷问题,若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解决,或是无法达成协商共识或在达成和解协议之后未能遵守约定,此时便可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请求;同样,如果当事人不愿接受调解,或是调解未果且未能达成调解协议,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倘若仲裁裁决未能使双方满意,除了特殊例外情形之外,申请人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发起诉讼程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新修订: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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