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况下,当员工并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却与工作地解除了劳动雇佣关系;
或是原先就业的单位面临破产、撤销、注销等境遇;
而且在目前这一时期中,未找到新的工作接受机构接纳时,该员工所拥有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内以及账户中的所有本金与利息余额将会被转移至城市房改进程委员会设立的统一存款保管账户内进行封存。
身为单位经办人员的您,需要携带详细的员工与单位间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及员工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档案,前往负责处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金融机构为您的员工办理集中封存的手续。
经过对手续文件的审核确认后,金融机构将出具《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凭据》,并将这份凭据交由您,由您转交给员工本人进行签字确认。
按照规定,对于已实行两年转出且没有再就业的员工,可以申请提取或取消账户;
若今后重回职场,可另行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享受新入行员工的同等住房公积金权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