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公益岗位三年后不可以转正。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发并经人力
社保部门认定,用于过渡性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公益性岗位不适用《
劳动合同法》有关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
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
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
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还有其他疑问,点击“咨询我”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