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60岁以上在工地上受伤算
工伤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不算工伤,但按项目参加了
工伤保险的,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的,可以认定为视
同工伤。
年满60岁,即不具有法定
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
劳动关系,不受
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的,不能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认定为视同工伤。
但根据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人社部发〔〕29号)第二条规定,其中按项目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的,也可以进行
工伤认定,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
最高人民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
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
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按
劳务关系处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
人社部发〔〕29号
二、达到或超过法定
退休年龄,但未
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
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