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劳动法规定
加班不能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
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能够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
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能够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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