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
劳动者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的
双倍工资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进行补偿。计算
经济补偿金的本人
工资,按劳动者
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
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