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老板恶意延长
试用期,员工怎么维权?
你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一年的合同只能有二个月的试用期,超过的部分,要求单位支付
赔偿金。
根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
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与
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
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立案时需携带:
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
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
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
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
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
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到;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