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新工作时,让新单位办理社保增员手续,继续缴纳社保。
(二)暂时未就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登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三)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申领失业保险,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四)单位倒闭清算时,若未优先支付所欠职工社保费用,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