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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晚育哺乳假国家规定目前的是什么样的

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男方可享受护理假十五天。休假期间视作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可知,南京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江苏省南京晚婚晚育产假规定规定: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由此可知,南京女职工的产假是98天,如果符合晚育条件相关规定的,还可以在98天产假的基础上增加30天晚育假。同时男方可以享受10天的护理假。如果对于南京市哺乳假国家规定是什么样的还有不明,欢迎再来咨询!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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