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工厂搬迁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未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工厂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解除合同,员工可协商补偿,协商不成可仲裁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工厂搬迁使得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并且双方没有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时,工厂有义务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依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同时,工厂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面对工厂搬迁情况时,要密切关注工厂的安排和通知,积极与工厂协商补偿事宜。若协商无法达成满意结果,员工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大家在这方面还有疑问或者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