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居中)
申请人: ,男, 年 月 日生,汉族,住广东省XXXXXXXXXXXX
住址:
被申请人:广州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白云区XXXXXXXXXXXXXXXXX
法定
代表人: 电话: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工资81400元;
2、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600元;
3、一次性
伤残就业
补助金17600元;
4、一次性
工伤医疗补助金4400元
5、
护理费10000元;
6、住院伙食费2400元;
7、返还押金5000元
以上合计人民币1384000元。
事实和理由:
2003年5月9日,被申请人聘请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工作,从事司机兼送货员的工作,工资加提成约2200元月。2004年5月10日19时左右申请人驾驶粤A55246号货车从广州至高州路段经阳春市,往电白县沙琅镇方向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5年4月6日认定为工伤,2007年4月3日广东省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
九级伤残。
第一次医疗终结时间至2005年2月10日止,第二次
医疗期从2006年4月4日起至2006年5月4日止,所有的
医疗费都是由被申请人支付了,但5月直至现在2007年5月30日没有给申请人支付工资,每次找被申请人要求支付工资时,被申请人却要求申请人写
借条借钱用于平时的生活开支,现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81400元(2004年5月至2007年5月30日)由于被申请人没有给申请人缴纳
工伤保险费,所以被申请人还要支付申请人工伤保险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600元(2200元月×8个月);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7600元(2200元月×8个月);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400元(2200元月×2个月);申请人住院、治疗10个月都是由申请人老婆进行护理,应该支付护理费10000元(1000元月×10个月);申请人住院共计80天应该支付住院伙食费2400元(80天×30元天),被申请人还应该返还押金5000元;合计人民币1384000元。
现具申请,请求你委依法
仲裁。
此致
xxx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1X年 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