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双方过错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伤时,需根据双方各自过错承担责任。接受劳务一方若存在未提供安全劳动条件、未开展安全培训等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提供劳务一方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自身受伤,比如违反安全操作规范、不听从合理安全指导,自身需承担部分或主要责任。
(二)第三人致害的处理途径。若受伤由第三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可选择向第三人主张侵权责任,也可要求接受劳务一方先行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三)纠纷解决的步骤。发生损害后,先收集证明各方过错的证据,比如现场照片、安全记录、沟通记录等。优先通过协商确定赔偿金额和责任划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1.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2.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3.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