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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分段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方法是2008年1月1
日之前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
劳动合同的,按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
补偿金,最高为十二个月工资。其他情况下,没有最高限
制,2008年之后的,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
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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