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若遇到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情况,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合同期满时,若用人单位不维持或提高约定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时,被裁员工可依据裁员相关证明,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出现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劳动者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