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收集如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工友证言等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证据。
(二)协商解决: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支付工资。
(三)投诉: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其有权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会加付赔偿金。
(四)仲裁: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五)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等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