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合同,劳动者可主张用工满一个月起至满一年期间双倍工资赔偿,最多11个月。
(二)若超过一年未签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不再支持双倍工资。
(三)劳动者以未签合同为由离职可能获经济补偿,但需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像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