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选择简易程序,要知晓法院在立案起三个月内会下达判决书,在此期间可保持与法院联系,了解案件进展。
(二)适用普通程序时,一般立案起六个月内出判决,若遇特殊情况延长,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则要上级法院批准,可定期向法院询问是否有特殊情况及延长审批情况。
(三)案件上诉进入二审程序,法院在二审立案起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院长批准可延长,要及时跟进二审进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