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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在劳动者非因工受伤医疗期内,要遵守规定不解除劳动合同,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
(二)当劳动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另行安排的工作时,用人单位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三)用人单位要发给劳动者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6-02-01 22:4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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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非因工受伤,单位要给予补偿。医疗期内,单位不能解除合同,要按规定发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
2.医疗期满后,若劳动者无法从事原工作和新安排工作,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多付1个月工资可解约,同时要给经济补偿。工作每满1年给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3.此外,要发不少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绝症的增加补助费,重病增加不少于50%,绝症增加不少于100%。
2026-02-01 20:50: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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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劳动者非因工受伤,用人单位在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合同并支付病假工资;医疗期满不能工作,单位可依法解除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绝症还需增加补助。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劳动者非因工受伤,在医疗期内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且要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病假工资,保障劳动者在患病期间的基本生活。当医疗期满,劳动者无法从事原工作和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时,单位虽可解除合同,但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同时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此外,还需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会增加相应比例的补助。如果遇到此类情况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2-01 20:45: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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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非因工受伤,用人单位需依法给予相应补偿保障劳动者权益。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且要按规定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病假工资。若医疗期满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及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此外,还需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要增加相应比例的医疗补助费。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障劳动者在医疗期的权益,规范病假工资发放。
2.解除劳动合同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助费,避免法律风险。
3.劳动者要了解自身权益,遇到权益受损情况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2026-02-01 19:30: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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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劳动者非因工受伤时,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有保障义务,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还需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保障劳动者在此期间的基本生活。
(2)当劳动者医疗期满,无法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时,单位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3)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4)除经济补偿外,单位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会增加相应比例的医疗补助费。
提醒:
劳动者要了解自身权益,及时与单位沟通补偿事宜;用人单位应依法履行补偿义务,避免法律风险。
2026-02-01 17:39:5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