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正常出勤月工资,剔除加班费,统计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二)计算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将正常出勤月工资总和除以十二。
(三)结合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标准,得出具体赔偿金额。
(四)若有争议,劳动者收集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