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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险的适用范围

大病险是重大疾病险的简称,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保险对象,当被保人患有上述疾病时,由保险公司对所花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偿的商业保险行为。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突出在六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一是对重疾险产品中业务量较大的成年人最常见的25种疾病 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

二是对重疾险产品涉及到的保险术语制定了行业标准;

三是对重疾险的相关除外责任进行了规范;

四是对重疾险条款和配套宣传材料中所列疾病的排列顺序提出规范性要求;

五是对重疾险宣传材料中的疾病名称进行规范;

六是明确要求使用统一的重疾定义后,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阶段的保险产品,若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其保障范围必须包括25种疾病中发生率最高的6种疾病:即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须开胸手术、终末期肾病——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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