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主动辞职时,先确定公司是否存在过错,如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情况。若有,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证明等。
(二)以公司过错为由主动辞职时,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并在通知中明确指出公司的过错行为。
(三)计算经济补偿时,按照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15年则支付15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