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存在“工伤轻微伤”的法定判定标准,工伤处理需严格遵循《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流程,二者均有明确的法定依据与操作要求。
1.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后,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履行申请义务,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自行提出申请,申请时需准备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报告等材料,确保符合法定申请条件。
2.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通过后,职工医疗期满且伤情稳定时,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该鉴定针对劳动功能障碍与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结果分为十级伤残等级,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核心依据。
3.依法主张待遇权益。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等级,职工可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申领对应待遇,如医疗费用报销、伤残补助金等;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相关费用由单位全额承担,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