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对’工伤保险有没有追偿,补偿标准是什么呢’的回答,希望采纳
员工因为他人造成工伤,他人非本单位员工职务行为的,公司可以追偿工伤医疗待遇。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9号第八条规定,员工因为 第三人造成工伤,员工可以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人身损害赔偿 之后,还可以享有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垫付了医疗费用的,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不属于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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