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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与个体工商户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个体工商户与个体工商户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4-02-22 11: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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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与个体工商户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与父母签订的分家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1、与父母签订的分家协议有法律效力。有效的分家协议要求当与父母与子女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分家协议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强制性规定、内容合法。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与父母签订的分家协议是否是有法律效力
1、与父母签订的分家协议有法律效力。有效的分家协议要求当与父母与子女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分家协议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强制性规定、内容合法。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企业法人与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1、企业法人与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是有效的。如果形成劳动关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要与自己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要从两方面看,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谁来担任是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在营业执照中。如果这些人员是平时与公司形成了劳动关系,当然可以和自己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一定就与公司形成了劳动关系,如法定代表人可能只是董事长,只是平时只是以参加董事会议的形式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只参与公司的利润分配,不领取月薪或年薪,不按时上班,当然可能不是劳动关系)。2、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30日之内,应该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人指的是企业,你所说的情况应该是法人代表,至于法人代表是否需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明文规定。根据情况的不同,有不同的解决方式,受雇于用人单位的一般会签劳动合同,企业为其所有的一般不签劳动合同。对于股东委派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如委派的董事长,集团公司委派的下属子公司的董事长,原则上应与委派人如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应与任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与任职公司发生劳动关系。对于其他企业,主要应看其是否是股东,尤其是否是大股东。如果是大股东,就属于“老板”,属于雇主而非雇员(劳动者),也不应与公司发生劳动关系。在理论上,其与公司发生劳动关系,也就是与自己发生劳动关系,既无必要(让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让自己承担责任),也无法说得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侵犯商业信誉的主体与客体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扰乱了市场秩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他人既包括单位,又包括个人,必须具有特定性。这样,构成本罪的捏造并散布虚伪的事实必指向于他人。指向于他人,可以指名道姓,也可以不呼其名,但根据其虚构的内容、散布的方式,完全能让公众知道其指向于何人。如果其内容泛泛而指,根据其内容及散布方式无法推测针对的是谁,自然不能构成本罪。由于本罪所侵害的是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因此,他人必须是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如生产者、销售者、提供诸如饮食、旅店、旅游等各种服务的人等。所谓商业信誉,是指从事商业活动的诚实信用和名誉,包括其信用、资产、经营能力、经营作风等内容。所谓商品声誉,则是指其商品的良好声望及称誉,包括商品的性能、结构、外观、效用、质量、价格等方面。其与财产权利相联系,与从事商业经营者的人身不可分离,在其长期经营过程中逐渐形成,是社会对其生产、经营、商品、服务等方而的质量、信用、声誉的客观认识与评价。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所谓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凭空编造与真实情况不符、对竞争对手不利的事实;所谓散布,是指以各种可以使众人知道的方法扩散其所捏造的虚伪事实。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即故意捏造事实,散布足以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言论,既可以通过宣传媒体,又可以出现在产品发布会上;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书信等方法,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足以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行为,散布既可以在公众场合为之,又可以向某些与竞争对手有特定业务关系的经营者传播,需要注意的是,本条对本罪的行为特征的表述是捏造并散布,必须同时具备两行为才可能构成本罪;至于其方式多种多样,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既可以当众散布,又可以不当其面散布。归纳起来,则主要是:(1)在公开场合,如订货会、交易会、产品新闻发布会上公开宣扬所捏造的事实;(2)利用公开信、传单、对比性广告、声明性公告等诋毁他人及产品;(3)在经营活动中利用销售、业务洽谈向业务客户及消费者尤其是被损害人的固定客户贬抑对方;(4)在商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散布虚构的事实;(5)以顾客、消费者的名义向有关监督部门如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作虚假投诉,损害其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6)在社会公众中造谣并加以传播;等等。诽谤行为需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才能构成犯罪。所谓重大损失,主要是指由于商业诽谤行为而导致失去消费者的信赖,商品滞销,经营陷入困境,甚至导致他人濒临破产等。所谓情节严重,虽指多次实施损害他人商誉的行为,损害多人的商誉的行为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31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不过,本罪的主体多为经营者,为在市场上占据位置,以诽谤的方式毁损竞争对手。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以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为目的,间接故意与过失不构成本罪。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问一下平面商标与立体商标有什么不同
平面商标与立体商标同为我国商标法的保护对象,是我国商标法中对于商标形式的不同分类,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立体商标与平面商标不同,立体商标由三维标志构成,从视觉的角度看,立体商标比平面商标更直观,但是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与平面商标一样,也要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不具有显著特点的,不得注册为商标。对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规定了三项限制条件:1、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不得注册为商标。如食品中的元宵、麻花等。如果允许将元宵、麻花的形状注册为元宵、麻花的商标,并独占使用,等于剥夺了其他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元宵、麻花的权利,是不公平的。2、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不得注册为商标。如电动剃须刀刀片的形状,是为达到一定的技术效果设计的,而不是为了与其他剃须刀相区别,不具有商标的功能,如果允许将这种刀片的形状注册为剃须刀的商标,并独占使用,将有碍此项技术的推广与应用。3、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为商标。如钻石特有的切割面造型,是钻石具有实质性价值必需有的形状,这个事实对任何钻石生产经营者来讲都是不可改变的。如果允许将钻石特有的切割面造型注册为钻石的商标,并独占使用,对其他钻石生产经营者是不公平的。禁止上述三维标志注册为商标,对于维护公平竞争,推动技术进步和促进商标事业的发展,都是十分有益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与公司签订竞业协议的时候劳动合同已经过期失效,竞业协议有用么?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1,劳动合同期满,但仍继续工作,继续支付工资,建立新的劳动关系。但不是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是非法的,你可以自信地递交了辞呈,离开你的青睐。2,用人单位签署的非竞争协议,应该是几个月或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考虑未来这个行业工作,你的收入,你可以提供,付款要求,如果对方不支付或只是签订协议不涉及补偿的问题,你可以不签或不履行非竞争协议。3,只要它是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愿签订的协议,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协议是有效的。但无论签订的协议或执行能力,见上。个别签署的非竞争协议,不应该是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届满。签署的非竞争协议,分离不是由法律规定的程序运行营业额证明的基本要素,如果需要的话,是非法的,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或者提起劳动仲裁申诉。可以作为证尝甫佰晃脂浩拌彤饱廓据。事实上,主要作用的“离职证明”,可能需要中止转让继续办理社会保障手续,新公司的单位并不一定需要证书。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购买了开发商的抵债房,与开发商签订了合同以及网签协议,开发商也开据了收据请问开发商可不可以以没收到房款为由拒绝履行合同?
买房是件大事,我们需要非常谨慎。如果遇上了需要退房退房款的情况,开发商多久退还房款呢?退房款的手续是比较复杂的,具体还要看买房进度如何,不同阶段的退房程序也是不一样的。1、只缴纳订金如果购房者已交订金还没有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这种的情况下:如果没有说明所交款项的性质,也没有任何约定,购房者都可直接向卖方或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项。2、已做预售登记阶段这个阶段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要与对方协商,看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要以书面的形式表示出来,签订正式退房协议假如双方有一方违约,且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通知对方。3、入住阶段这种情况下往往是由于卖房违约才导致的退房,涉及到的问题就比较复杂了,比如物业、装修损失、税费、搬离时间等。如果属于卖方违约,还需要经过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装修损失。而购房者还需要与物业公司签订解除合同,卖方所代收的税费也需要退还。如果不能达成协议,买方可向或仲裁机构或申请仲裁。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如果开发商迟迟不退房款,可向提讼。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与房东私人签订的租房合同上只有双方签字,没有盖章和按手印,这样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么以后会不会有什么隐性的问题?
【法律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书合同的,应当签字或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欠条或者其他合同虽然没有按手印但是有当事人的亲笔签名,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所签订欠条或合同是签字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即有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有效吗?业主根本不知情,无签字。
【法律意见】1、没有公示全体业主,也没有经业主大会同意,这样的合同不合法。2、业主在不知道有此服务合同,及对服务水平,卫生水平,收费标准等内容都不清楚的情况下,不交管理费,可以。3、业主可以召开全体业主大会重新选举业委会,重新选物业公司。【法律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第七十八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予以撤销。
王淳
问题:我用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你好,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类型的合同,只要签订双方都是自愿的,不违法的,都是有效的。
李想
问题:你好!想咨询与厂家签订的经销甲方厂商的合同,签订的期限是一年,现期限已滿,不想继续合作,怎么能拿回我的保证金,请指教,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要求保证金的。具体的还得看您的合同。如有需要,可电联约个时间详细看一下您的材料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准备和一家公司签约做生意,本来说今天签的,可是那边说合同撤销了,这是不是说合同无效,请问合同无效与撤销合同有何区别,具体表现为什么?
(1)条件不同。可撤销合同效力的消灭,以撤销行为为条件,仅有可撤销的事由而无撤销行为时,其效力不消灭;而无效合同,只要存在无效的事由,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无效,该合同当然无效,绝对无效。(2)引起的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主要是因为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无效合同主要是因为其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反公序良俗原则。(3)有权主张的人不同。对于可撤销合同,只有依法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才能主张其无效;而对于无效合同,双方当事人、与该合同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可主张其无效。(4)确认或管辖机关不同。可撤销的合同,其确认或管辖机关一定是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无效合同的确认或管辖机关则主要是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政府机关也可以确认合同无效。(5)能否主张宣告不同。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处理案件时,对于无效合同,应依法主动宣告其无效;而对于可撤销合同,必须经撤销权人提出了申请,才可以对其予以撤销。(6)申请确认无效有无限制不同。对于可撤销合同,可因撤销权的消灭而不得再主张撤销;对于无效合同,确认其无效没有任何限制。以上就是合同无效与撤销合同有何区别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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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飞飞律师
2024-04-25 20:10:48
什么滞纳金要交11万多,开玩笑的吧
问题:我现在退休我要交十一万多滞纳金合理吗?
钱威律师
2024-04-25 17:56:48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我老婆在单位工作十三年一真没买保险,干了一份兼职,兼职给买上了,还能向第一个单位要求保险补偿吗?
王刚律师
2024-04-25 15:11:44
可以的。未签劳动合同,从入职的次月起可要求双倍工资赔偿。未缴社保可要求离职补偿金。
问题:两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2月17日入职的本公司,我12月18日入职的本公司分店,目前这么一个情况?
钱威律师
2024-04-24 17:37:06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劳动纠纷问题想询问一下?
钱威律师
2024-04-23 20:17:52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劳务纠纷?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4-23 17:47:17
请您把详细情况告诉我一下,我来电话您!1
问题:劳动仲裁纠纷?
钱威律师
2024-04-23 20:19:40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周六请假,店长要求扣除我双倍工资,合法吗?
钱威律师
2024-04-22 19:30:56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刚才咨询的方便打字发下吗?
刘飞飞律师
2024-04-21 21:14:32
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问题:服装厂上班,还在试用期可以直接辞职嘛?
钱威律师
2024-04-21 16:04:59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的
问题:工作4个月被无故辞退?
王刚律师
2024-04-25 15:11:44
可以的。未签劳动合同,从入职的次月起可要求双倍工资赔偿。未缴社保可要求离职补偿金。
问题:两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2月17日入职的本公司,我12月18日入职的本公司分店,目前这么一个情况?
钱威律师
2024-04-25 17:56:48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我老婆在单位工作十三年一真没买保险,干了一份兼职,兼职给买上了,还能向第一个单位要求保险补偿吗?
钱威律师
2024-04-24 17:37:06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劳动纠纷问题想询问一下?
钱威律师
2024-04-23 20:17:52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劳务纠纷?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4-23 17:47:17
请您把详细情况告诉我一下,我来电话您!1
问题:劳动仲裁纠纷?
钱威律师
2024-04-22 19:30:56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刚才咨询的方便打字发下吗?
钱威律师
2024-04-21 16:04:59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的
问题:工作4个月被无故辞退?
刘飞飞律师
2024-04-25 20:10:48
什么滞纳金要交11万多,开玩笑的吧
问题:我现在退休我要交十一万多滞纳金合理吗?
钱威律师
2024-04-23 20:19:40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周六请假,店长要求扣除我双倍工资,合法吗?
刘飞飞律师
2024-04-21 21:14:32
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问题:服装厂上班,还在试用期可以直接辞职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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