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是从劳动者察觉到或者理应察觉到自己的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的。
通常情况下,要是劳动关系还在持续着,因为拖欠劳动报酬产生了争议,那劳动者申请仲裁就不受前面说的那一年仲裁期限的限制。
不过,如果劳动关系终止了,那就得在劳动关系终止的那天起,一年之内去提出申请。
这里得注意哈,仲裁时效期间是从当事人明白或者应当明白自己的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计算的。
要是因为一些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的理由,导致当事人没办法在第一条说的仲裁时效期间去申请仲裁,那仲裁时效就会暂停。
等中止时效的原因消失了之后,仲裁时效期间又会接着计算下去。
就像劳动关系还在持续的时候,因为拖欠劳动报酬有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就不受第一条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限制;但要是劳动关系终止了,那就必须得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一年内去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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