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工资,就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里应该拿到的报酬。
而加班费,那是专门给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加班工作的一种额外补偿。
按照法律规定,要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就得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要是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可又没办法安排补休的话,就得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要是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那就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所以,加班费就是在原有工资的基础上额外给的款项,就是为了补偿劳动者的加班劳动,让他们的加班付出能得到应有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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