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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者受害赔偿如何计算

姜** 四川-宜宾 劳动争议咨询 2025.12.27 09:30:36 451人阅读

提供劳务者受害赔偿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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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计算需依据医院开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正规收款凭证确定具体金额,不能仅凭口头陈述或非正式票据主张。

误工费的计算要结合实际误工时间与收入状况。有稳定收入的,按误工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稳定收入的,则参考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确定。

护理费标准可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工作的劳务报酬来计算,无需自行随意设定金额。

交通费需根据受害人和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产生的费用确定,需提供真实有效的支出凭证。

残疾赔偿金要根据伤残等级,结合受理案件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来计算。

丧葬费按受理案件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乘以六个月的总额得出具体金额。

死亡赔偿金参照受理案件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一次性计算二十年的总额。

2025-12-27 12:2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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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提供劳务者受害赔偿需区分不同项目按对应标准计算,各项目有明确核算依据。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与提供劳务一方根据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赔偿计算需区分不同项目,各项目有具体标准,具体如下: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确定;2误工费按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3护理费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计算;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6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7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二十年。若在赔偿计算过程中对具体标准或过错责任划分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准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7 11:55: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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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者在提供劳务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时,赔偿金额需区分不同损失项目分别计算,每个项目均有明确的计算依据和标准,需结合实际情况逐一核实确定。

1.医疗费: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正式收款凭证确定具体金额,需确保凭证真实有效且与治疗受损害相关。

2.误工费:结合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无法提供近三年平均收入证明,则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需根据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专业意见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需以正式交通票据为凭,且票据信息需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匹配。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具体计算年限需结合伤残等级和受害人实际年龄调整。

6.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7.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一般按二十年计算,若受害人年龄超过一定年限,计算年限会相应减少。

2025-12-27 11:41: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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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确定,主张赔偿时需提供完整的医疗票据以证明实际支出。

(2)误工费按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若无法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和人数需依据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明确意见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需以正式交通票据为凭,且票据信息需与就医时间、地点一致。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具体年限需结合伤残等级和受害人年龄调整。

(6)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用于支付丧葬相关的合理费用。

(7)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二十年,受害人年龄超过六十周岁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超过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年计算。

提醒:
主张提供劳务者受害赔偿时,需注意保留各类费用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不同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可能因地区差异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赔偿金额计算准确且符合法律规定。

2025-12-27 10:28: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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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护理费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需以正式票据为凭。

(五)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六)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七)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二十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第八条规定,护理费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第九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第十二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第十四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025-12-27 09:49: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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