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条文,女职工在孕期进行孕检是不应被扣除工资的。
孕期的女职工拥有特殊的劳动保护权益,而孕检作为孕期不可或缺的保健活动,应当被视为正常出勤。
用人单位绝对不可以因为女职工怀孕、生育或者哺乳等情况而降低她们的工资,也不能将其辞退,更不能解除与她们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倘若用人单位有扣除女职工孕检期间工资的行为,那无疑是违法的。
女职工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
倘若协商无果,她们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通过这些途径,女职工能够要求用人单位补发被扣除的工资,从而有效地维护自己在孕期的合法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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