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劳动法层面来讲,倘若员工是因为生病而无法及时办理请假手续,并且事后能够补充证据证实自己确实生病(像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之类的),那么公司直接将其辞退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因为员工享有病假的权益,公司理应给予一定的理解与包容。
但要是员工没有请假条,也无法证明自己生病的事实,同时公司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这种情形视为旷工,并且旷工的情况已经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比如连续旷工好几天等),公司便可以依照规章制度来辞退员工。
不过,这里有个前提,那就是该规章制度必须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并且已经向员工进行了公示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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