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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胜任工作辞退

在中国,若要以员工不胜任工作为由将其辞退,必须遵循法定程序。

其一,企业得明确自身的岗位职责以及考核标准,这些标准务必合理、合法,并且要经过公示或者让员工知晓。

倘若认定员工不胜任工作,切不可直接辞退。

而是应当先为员工提供培训或者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之后再次进行考核。

倘若员工在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之后,依然被认定为不胜任工作,那么企业可以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整个过程中,企业一定要妥善保留相关证据,像岗位职责文件、考核记录、培训记录、调岗通知等,以此来证明其操作的合法性,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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