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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扣工资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缴纳基数是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每月缴纳比例为5%-12%。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规定缴纳比例。

但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也不得高于12%。

个人缴纳多少,企业同时就给缴纳多少。

比如本人一个月缴纳200元,那么企业也相应缴纳200元,则公积金账户每月就有400元。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最新修订: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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