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与补贴确为两个不同概念。
加班工资是劳动者因延长工作时间依法应得的额外报酬,其计算依据是法律规定,有特定的计算基数与方式。
像平日加班,是按 1.5 倍工资算,周末加班按 2 倍,法定节假日则按 3 倍。
补贴则是企业为补偿员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生活费用等而给予的报酬形式,像交通补贴、餐补等。
若把其他补贴混入加班工资中,这是不合法的。
劳动者有权与用人单位协商,明确加班工资的计算依据和数额。
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确保自己应得的加班工资能准确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