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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恶意诽谤学校怎么样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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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17759人看过
导读:如果在网上恶意诽谤学校会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犯罪嫌疑人也会承担刑事责任。这类的行为不仅会给他人的名誉带来影响,同时也会给社会带来恶劣的影响,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辱骂、也会破坏社会的秩序,在现实生活中,对他人随意辱骂或者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网上恶意诽谤学校怎么样处罚?

一、网上恶意诽谤学校会如何处罚

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认定。按照刑法规定,诽谤罪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外,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被害人如果没有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能对实施诽谤的行为人处以刑罚,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就是说,“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诽谤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七种情形:

1、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2、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3、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4、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6、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7、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

三、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寻衅滋事犯罪的认定

信息网络具有两种基本属性,即“工具属性”和“公共属性”。人们把信息网络作为获取信息、买卖商品、收发邮件的有效途径,说明信息网络具有“工具属性”。同时,信息网络也是人们沟通交流的平台,是现实生活的延伸,是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具有很强的“公共属性”。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对他人随意辱骂或者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信息的迅速扩散、不易彻底根除等特性,借助网络辱骂、恐吓他人,社会危害性更甚。

司法解释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在近几年中,有许多公民都会接触到网络,因为网络的虚构性有越来越多的人会利用网络来进行不法的行为,那么国家在近几年中也是不断的加强对网络犯罪的处罚力度,目的就是为了从根本上取缔这类的行为,如果公民遇到了恶意诽谤行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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