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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时间:2024-02-20 07:57:57 浏览:21468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过错,劳动者辞职的,之前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的,可以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机构进行失业和求职登记,办理失业证,之后持失业证和身份证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深圳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深圳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1、员工在失业登记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后60日内,到深圳市社保机构失业保险部门办理申领手续;

2、当月申领的员工提供上述所需材料,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申领失业保险不予受理决定书》;

3、社保机构基金偿付部门复核并通过银行于次月10日前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二、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且具有劳动能力;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劳动关系;

3、在深圳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并按规定按时缴纳失业保险费;

4、失业后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向。

三、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需要的申请资料

1、填写《深圳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审核表》;

2、深圳市失业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4、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中任一家银行个人活期储蓄存折(户名帐号页)复印件(验原件);

5、属市外调入的,须提供调入深圳市前连续工龄的档案材料。

四、一次性申领失业保险金流程

(一)申领条件:申请人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自主创业的

(二)所须资料

1、填写《深圳市失业救济金一次性申领审核表》;

2、提供失业证、营业执照或申请人作为主要股东的出资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办流程

1、填写并提交上述资料;

2、资料不齐全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补齐材料通知书》,不在受理范围或材料不能补齐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不予受理决定书》;

3、资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在次月15日前通过银行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从上述内容我们也可以得知,并不是所有没有工作的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如果失业是由于个人离职导致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失业保险金是按月领取,最长领取时间不能超过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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