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办事直通车 > 住房保障 > 租房合同 > 北京公房承租人变更合同怎么填写

北京公房承租人变更合同怎么填写

时间:2024-03-02 07:47:14 浏览:8744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协议应当包括: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5、没有其他住房
北京公房承租人变更合同怎么填写

北京作为我们国家的首都,一直是一个寸土千金的地方,那里的房屋自然昂贵,所以在北京工作的许多人都选择公房承租,自然会面临公房承租人变更的问题。那么,北京公房承租人变更合同怎么填写?下面,就让律图的小编回答一下大家的疑问。

一、法律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京政发〔1987〕109号)第12条第5项规定:“承租者外迁或死亡,原同住者要求继续承租的,须经出租单位同意,并新订租赁合同”。作为代国家行使公房所有权职能的房屋管理部门,是直管公房的出租人。自市政府109号文件发布实施后,我局也先后发布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公房租赁管理做了规定。主要有:《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启用〈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的通知》(市房经管字〔1991〕503号)、《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启用〈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的通知》(京房管字〔1995〕第172号)以及《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启用新的〈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的通知》(市房地房字〔1997〕第946号)。上述规范性文件明确了:

一、“外迁”和“死亡”是租赁关系变更的前提条件,即无论“外迁”和“死亡”都有可能产生变更房屋承租人的情形。

二、“外迁”是指房屋承租人另有正式住房后,不再继续在原房居住。外迁后其户口是否也一并转移,应符合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如因原承租人外迁而由符合条件的共居人承租其住房时,根据有关规定,应由有关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此复

二00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二、《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填写说明

一、×房×字第×号

×字填写房屋所属区、县局、公司或房屋所有权单位的字头简称。如东城区房地产管理局管理的房屋填“东”。

×字填写具体管房单位的简称。如东四房管所管理的房屋填“东四”。

第×号首先填写房管员的代号,然后划一横线,再编写租赁合同的顺序号,编号中间不得空号。如第1-001号。

中途与原户解除合同,与新户签订合同时,仍用原号。分户的一户用原号,另一户编新顺序号。

二、房屋产别

写明房屋的产权性质。如直管公房写“直管”;自管公房写“自管”;代管产写“代管”;托管产写“托管”。鉴于有的代、托管的私人房产亦使用此合同,可在代管、托管的后面加(私)字。

三、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甲方:填写房屋的具体管理单位名称,如东四房管所。经办人填写办理签订合同人的姓名,一般为房管员的姓名。

乙方:为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一并填写清楚。

签订合同后,如乙方承租人有变更,一律更换新合同。新合同仍用原编号。

四、住宅座落

一律填写房屋所在地的地址全称。如住宅小区楼房,填××小区×号楼×单元×号,街(胡同)的房屋填××街(胡同)×号,同时要把计租表上各房间的房号填写上。

五、住宅状况

结构:填写房屋结构类别简称。如砖混结构写“砖混”,砖木结构写“砖木”,并按

楼、平房写在“楼”或“平”字的前面。

总使用面积:填写乙方承租房屋的全部使用面积,即房屋居室、门厅、厨房、厕所、壁橱和阳台等附属面积的总和。

其中居室:即把房屋居室的间数、面积写明。

六、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始填写实际签订合同日期,至×年×月×日止填写拟定合同期满的日期,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

此次合同截止日期可按1998年4月30日填写。1995年5月1日以后签订的合同,期限可少于三年。如1995年8月15日签订的合同,填“自1995年8月15日始至1998年4月30日止”。

七、月租金

按甲方核定的租金数额填写(房改分步提租的租额分步分期填写)。

今后,如承租人不变,因其他原因租金有变动时,可在双方合同变动的一栏中加盖变更章,再在新的一栏中填写新租金,并在附记中注明原因,双方签字或盖章。

八、签订合同者签字、盖章

甲方经办人系指与乙方签订合同的经办人,要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就是律图小编为大家关于北京公房承租人变更合同怎么填写问题的回答。在您填写公房承租人变更合同一定要按照具体的格式来写,也不要忘记小编教您的填写事项,这样的合同才正规,才具有法律效应。如果您认为这还不保险,可以咨询律图网站的律师,让他们来帮您填写。

延伸阅读:

热门推荐

想获取更多住房保障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