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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怎么赔偿

时间:2024-03-02 00:14:19 浏览:11453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设区的市根据省人民政府确定的企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确定。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失业保险怎么赔偿

失业保险是针对已缴纳1年以上失业保险费,同时失业但仍有求职欲望的劳动者。除此之外,领取失业保险还需满足一定的条件。但是大家最想知道的应该是失业保险怎么赔偿。小编将在下文中为大家介绍。

一、失业保险领取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

(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医疗费补贴。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5)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申领3个月的生育补助金,标准与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相同。

(6)免费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二、失业保险退款

失业人员在重新就业以后,以及在其他不符合领取条件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应当退还。办理失业保险金退款的手续是,退款人带《劳动手册》(未办理用工手续的还需带录用证明)到区县失业保险部门申请退款,失业保险部门核定退款金额并填写解款单,退款人到银行解款后,再到区县失业保险部门领取收据,并由失业保险部门在《劳动手册》上做退款记录、在计算机系统修改领取记录。

失业保险本身就是一种保障性的保险,所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并不高,同时在劳动者符合领取条件的时候,还能给予失业劳动者一定的失业赔偿,这也就是上文中介绍的失业保险领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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