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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中雇员受伤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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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1955人看过
导读: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劳务关系中雇员受伤责任划分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劳务关系中雇员受伤责任划分

一、劳务关系中雇员受伤责任划分

雇员和雇主形成劳务关系的,雇员在工作中受伤,由雇主承担责任,雇员有重大过错,减轻雇主责任。如果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承揽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1)当事人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

承揽关系中承揽人提供的是一种独立性劳动,承揽人不接受用人单位管理、约束、支配,以自己的技能、设施、知识承担经营风险,基本不用听从单位有关工作指令,与工程发包单位没有身份上的隶属关系。

(2)是否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隶属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承揽关系中承揽方往往自己准备工具或设备,在限定的场所和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3)是定期给付劳动报酬还是一次性结算劳动报酬,承揽关系中承揽人的报酬一般是一次性结算报酬。

(4)是继续性提供劳务,还是一次性提供劳动成果,承揽关系一般是一次提供劳动成果。

(5)当事人一方所提供的劳动是其独立的业务或经营活动,还是构成合同相对方的业务或者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

承揽关系中承揽方的劳动具有相对独立性。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雇主和雇员不形成劳务关系后,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受伤的,一般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员有重大过错,减轻雇主责任。

如果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

对于劳务关系中雇员受伤责任划分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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