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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集体户口如何迁移的?

时间:2024-02-27 23:12:57 浏览:2896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变动,辞职,原单位转制等原因,可以将户口迁移到新单位的集体户口或个人公共户口中。在工作地有属于自己的住房,在工作地有直系亲属或配偶可以投靠的,户主必须主动向集体户口迁出。
廊坊市集体户口如何迁移的?

一、廊坊市集体户口如何迁移的?

廊坊市集体户口办理条件如下:

单位集体户口人员因工作变动、辞职或原单位转制、倒闭需将户口迁移到新单位集体户或人才公共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须主动将集体户的户口迁出:

1、在本地有属自己或配偶的住房;

2、在本地有直系亲属和配偶可以投靠的;

3、属离退休人员或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已离开工作单位一年(含本数)以上的;

4、人事变动、工作调动等已离开本单位一年(含本数)以上的。

温馨提示:人户分离是指本人的户口与实际居住地或生活地呈不一致的状态。一些乡、镇、区对初稿“人户分离”监管的相关内容提出不同意见,如认为集体户内人员离开所在单位后拒不将户口迁出的,应由单位与员工自行协商解决,不能作为公安机关不为其他人员办理户口业务的理由,公安机关不能作为强制迁出的依据,

二、常住户口证明怎么开?

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如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则作为本人的住所地。

在法律上讲,户口登记地就是常住户口所在地(也就是户籍地),如果是人户分离,则一旦涉及人员身份证明、户籍迁移等与户口相关的问题,是以本人的户籍所在地为准的。

开具常住户口证明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者暂住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常住户口是依据户籍管理制度确定的一种称呼,一般来说,居民应该在户籍所在地生活,如果离开户籍所在地,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这样可以方便公安机关统计人口,若是在工作地居住满一年,可以将工作地作为本人的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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