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订立 > 越权代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越权代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2868人看过
导读:如果越权代理行为造成了被代理人的损失是否有效只需要被代理方进行追认或者不追认。如果被代理人选择不追认,则该事情无效。那么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损失,由越权代理人对被代理人和第三方来进行赔偿。
越权代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越权代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越权代理行为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情况下,应该不对其生效,而只发生越权代理人对被代理人和第三人的赔偿责任。越权代理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对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接受被代理人的授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独立与第三人发生法律行为,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因此,代理行为要在代理范围之内行使。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其代理行为中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构成法律上的无权代理。无权代理中,被代理人往往是受害人,要他就未授权的他人行为承担责任,显然是有失公允的

二、越权代理与无权代理的区别

与其他类型的无权代理相比,越权代理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如果代理人没有获得委托人的任何授权,或者其所享有的代理权已经终止,就只能构成没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而不能构成越权代理。

第二,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超越了委托人的授权范围。也就是说,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虽然与其获得的代理权有关,但却超出了具体的权限范围。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在代理权限之内,就属于有权代理,而不会构成无权代理。在越权代理的情况下,代理人超越代理权的范围从事的代理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其法律后果应由代理人自行承担。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中只有一部分属于越权代理,其余的部分仍然在代理权的范围之内,那么就仅仅是该超越代理权的部分构成无权代理,其他部分仍应认定为有权代理。

综上所述,越权代理他也是属于无权代理的一种,通常发生在当事人虽然具有一定的权限,但不具备全部的权限,却越过了自己所拥有的那一部分权限,去代理了没有权限的事情,而如果对该事情造成了损失,这个必须要由被代理人选择追认与否来决定谁的赔偿责任。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合同订立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合同订立最新文章

遇到合同订立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