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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已迁出还未落户,户口所在地是哪?

时间:2024-03-04 09:17:00 浏览:3737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户口迁出之后未落户,户口仍由原户籍地管辖,户口所在地依然是原来的户籍地。户籍地是指孩子出生时,父母登记户口的地方,根据最新的规定,许多地方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
户口已迁出还未落户,户口所在地是哪?

一、户口已迁出还未落户,户口所在地是哪?

在户口迁出尚未落户前,仍由原户籍所在地管辖。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中国大陆的户籍制度将公民分为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升学、就业、社会保障、居住等都与户口挂钩,并且两类户口的的规定作为区别对待。

公安部门正在起草《户籍法》准备提交全国人大,预计会对目前严格的户籍规定做松动。目前部分地区(例如青岛)已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制度,统一为居民户口。

二、户口分户需要什么条件?

分户口需要的条件有: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经法院判决、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权居住的,经法院判决、调解的房地产纠纷当事人有权居住的。对于已办理私有财产分析、赠与、继承手续的,以及在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分离手续的,家庭中还有其他不能共同生活、生产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三、户口迁移证过期怎么办理?

1.建议持作废的户口迁移证,回学校户口管理部门或学校住所地派出所;

2.请求依据作废的户口迁移证,按照指定的迁移方向(当然需要事先征得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开具新的户口迁移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及时办理落户手续。

由于工作,结婚,升学,经济独立等原因,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需要办理户口分户手续,在我国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在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若自己单独居住,也可独立成户,以本人为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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