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社会保险登记证怎么办?
时间:2024-02-25 00: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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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徐州社会保险登记证需要缴费单位填报申请登记表格,然后携带劳动者的一些身份方面的证件,还有就是企业的方面证件到社会保险中心来进行办理即可,可能还需要一些其他的证件,社会保险机构会予以告知的。
一、徐州社会保险登记证怎么办?
徐州社会保险登记证需要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材料:
⑴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⑵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⑶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
⑷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⑸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 一代码证书:
⑹其他核准执业的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还须持外经贸委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国、港澳台和外商机构在北京设立的办事处
(机构),须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国内驻京非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还须提供上级法人单位开具的办理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统筹全权委托授权书。
用人单位自获准社会保险登记后,应按下列规定按时足额申报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费。
二、社保缴费方面规定是什么?
1、缴费基数:企业从业人员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本年度缴费基数。职工月平均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比例缴费,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的,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纳。
2、申报、缴费时间:用人单位应每月依法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本单位当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人数和金额。经社会保险机构机构核准后,在每月1-10号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逾期不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的,除应依法补缴欠缴数额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从其欠缴之日起加收利息。
3、增加、减少缴费人员:按照劳动关系决定社会保险关系的原则,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或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应及时办理增减员手续。
办理增员手续时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增加表》一式两份和新参保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在当代的社会,社会保险登记是需要由劳动者个人或者说是用人单位统一来进行代理,在这边需要提醒大家注意是一般首先是需要填写相关的社会保险登记申请表格,填写完毕之后才能够办理后续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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