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永久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性质,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不能变卖过户,需要经过村委会同意,双方都是本村户籍前提,在全村三分之二同意前提,可以办理过户,宅基地,不允许办理继承。宅基地使用人户籍迁走,或者死亡,村委会,将收走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第十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