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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领完证算是结婚了吗

时间:2024-03-02 20:20:15 浏览:10865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领完结婚证以后当然就算正式结婚了,恐怕在有些人眼中正式结婚的标准应该是举办结婚典礼,其实结婚典礼在某种程度上是举办给外人看的,当然对于男女双方来说,举办一个相对盛大的结婚典礼也是有重要意义的,但结婚的标志一定是结婚证。
男女双方领完证算是结婚了吗

一、男女双方领完证算是结婚了吗?

领完证就算是结婚了,按照现在的民法典,一般情况下,结婚证能够证明两人之间有婚姻关系,有夫妻之间的法定权利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结婚的男女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民法典要求婚姻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属于结婚的程序性规定,是为保证当事人双方自愿缔结婚姻的实体条件服务的,也就是说当事人双方是否亲自到场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保证当事人的结婚合意的自愿!因当事人的是否自愿是其缔结婚姻时的主观心理状态,很难通过其他加以证明,所以民法典将其以“必须”的字眼加以强调。

二、结婚证的办理程序:

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三、哪些情形禁止结婚?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有以下情形的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另外,男子不满22岁,女子不满20岁的,也不能结婚。有以下情形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领完证,哪怕不办结婚典礼婚姻关系都受保护,只不过,还是有很多人眼中把结婚典礼看得比结婚证都重要。甚至有人无知到办了结婚典礼之后都不着急去领结婚证,这十几年所谓的夫妻关系在法律上其实就是非法同居,所以领证在结婚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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