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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员工不搬离宿舍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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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16798人看过
导读:公司辞退员工不搬离宿舍的话可以进行协商,或者让此员工支付占有的使用费,如果都处理不好的话,那么就可以进行报警处理,让员工强制性的搬离宿舍;但前提也是要保障在这之前双方是处理好了工资与经济赔偿的事情。
公司辞退员工不搬离宿舍怎么办?

一、公司辞退员工不搬离宿舍怎么办?

1、员工被单位辞退,根据不同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宿舍作为公司财产,员工以离职,那么属于非法侵占他们财务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可构成犯罪。

2、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侵犯财产罪的一类,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现规范简称为侵占罪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司辞退了员工就代表着双方解除了劳动的关系,员工就没有理由再使用公司的宿舍,对于此情形一定要先协商然后再利用法律的途径来保障公司的利益 ,千万不有使用暴力的倾向不然就会承担法律的责任,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结合实际情况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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